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上海综合法律咨询 > 长宁区综合法律咨询
2019年家里动迁,户籍人口为3人,分别是我应自强(户主) 同住人应作林(父亲) 同住人应懿(儿子)。产权证登记为我和父亲及母亲(亡)。几个早已出嫁的姐姐买通动迁公司人员,要求成为动迁利益人,我和父亲告知动迁公司,家里有遗嘱,希望他们依法依规动迁。然后动迁公司以遗嘱无法确定为由,要求我们书写承诺书才能不将三人列为动迁对象,我们按要求书写了承诺,并和动迁公司签订了协议。然后动迁公司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添加了三个姐姐的签名,并强行要求我们补偿她们,不同意就不给补偿款。
张临军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市祥华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周美云律师 云南-普洱 云南劲直律师事务所
李守尧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蒋金双律师 安徽-蚌埠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交通事故、工伤意外等人身损害纠纷往往牵扯复
帮助人数:424人 粉丝人数:3323人
郭光存律师,毕业于211大学,法律硕士,从事法律行业8年。具
帮助人数:140人 粉丝人数:1339人
深耕法律行业 10 年,山东电视台《周末说法》、济南市《脱口
帮助人数:159人 粉丝人数:1376人
帮助人数:484人 粉丝人数:186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