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天都市报一则报道引起网友热议。34岁的李先生突发肺栓塞致心脏呼吸骤停,被送往中南医院,经抢救转危为安。不过,李先生的父亲事后找到院方,称医生抢救儿子时剪掉了衣裤,导致其裤兜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遗失,索要“失物费”。要求医院进行赔偿。请问家属这样的上诉是否合理,医院在情急之下剪坏患者的衣物需要赔偿吗?要是院方拒绝赔偿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刘洪律师 重庆-渝中区重庆智策律师事务所
张天罡律师 天津-河西区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
邵桂峰律师 黑龙江-绥化黑龙江峰扬律师事务所
常向民律师 河南-郑州河南洪旭律师事务所
王中强律师 浙江-嘉兴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
唐修华律师 湖南-长沙湖南弘锐律师事务所
刘建峰律师 福建-宁德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
张其林律师 湖北-武汉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交通事故、工伤意外等人身损害纠纷往往牵扯复
帮助人数:424人 粉丝人数:3314人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司法局优秀律师,律师执业十余年,帮助近万人
帮助人数:7582人 粉丝人数:11196人
深耕法律行业 10 年,山东电视台《周末说法》、济南市《脱口
帮助人数:159人 粉丝人数:1366人
郭光存律师,毕业于211大学,法律硕士,从事法律行业8年。具
帮助人数:140人 粉丝人数:133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