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韩国旅游时,帮同学代买了两套护肤品,价值6000元。随后,我在网上查询了一家邮寄费用便宜的某快递公司进行了快递。在填写快递单的时候,是由快递员代我填写的,并没有选填保价物品项,没想到的是,两套护肤品在投递运送过程中丢失。我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费用,但快递公司只同意按照没有保价物品的最高额赔偿500元。请问,我能否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交通事故、工伤意外等人身损害纠纷往往牵扯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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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光存律师,毕业于211大学,法律硕士,从事法律行业8年。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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