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与陈先生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2014年5月生育女儿小陈。2017年4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小陈由陈先生抚养,赵女士享有探视权,并约定赵女士可每周探望小陈一次。离婚初期,赵女士每周可如约探望小陈,自2018年1月份起,陈先生及家人便阻止赵女士探望小陈,赵女士多次找陈先生协商未果,赵女士思女心切,但又不知如何处理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交通事故、工伤意外等人身损害纠纷往往牵扯复
帮助人数:424人 粉丝人数:3314人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司法局优秀律师,律师执业十余年,帮助近万人
帮助人数:7582人 粉丝人数:11196人
深耕法律行业 10 年,山东电视台《周末说法》、济南市《脱口
帮助人数:159人 粉丝人数:1366人
帮助人数:484人 粉丝人数:185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