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律师案例律师普法视频>> 已经刊登注册公告的商标,还能申请撤回商标吗
自公告期满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刊登了商标注册公告;
申请注册的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若不想要该商标,可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