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农转非的程序
农转非的程序是:
1.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2.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
3.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
4.省市人事局审核;
5.各区县人事局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或草地交回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