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视频>> 刑诉法第51条规定的取:蛏罅鞒淌窃跹
取:蛏蟮牧鞒:
1、取:蛏蟮纳昵。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蛏蟮纳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蛏。申请取:蛏笥Φ辈捎檬槊嫘问。
2、取:蛏蟮木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蛏蟮纳昵胧楹,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蛏。
3、取:蛏蟮闹葱。
取:蛏蟮闹葱谢匚不。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蛏缶龆ㄊ椤,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蛏笃诩溆Φ弊袷氐墓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取:蛏、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蛏蠡蛘呒嗍泳幼。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蛏、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