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是什么
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修改宪法必须遵循的原则如下:
1、宪法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才能确保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
3、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才能保证宪法修改符合宪法精神、符合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
4、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对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需要在宪法上予以体现和规范、非改不可的,进行必要的、适当的修改;
5、对不成熟、有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不作修改;
6、对可改可不改、可以通过有关法律或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原则上不改,才能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龙游体育官方app下载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