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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的,被取:蛏笕嗽谌”:蛏笃诩涿挥形シ葱淌滤咚戏ǖ挠泄毓娑,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在解除取:蛏、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蛏蟮姆缸锵右扇、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蛏蟮姆缸锵右扇、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蛏笃诩湮次シ辞翱罟娑ǖ,取:蛏蠼崾氖焙,应当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