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需要退还该笔用于缴纳学费的赃款。赃款属于嫌疑人通过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财物,本身不具备合法性,无论嫌疑人将赃款用于何种用途、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司法机关都有权对赃款依法进行追缴。如果女儿明知该笔学费是父亲违法犯罪所得仍接收使用,需主动配合退赃;即便女儿对款项性质不知情,司法机关也有权依法向其追缴该部分赃款,女儿不得拒绝配合。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6-09-14 1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