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划分需结合过错情形认定:
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地面水渍/异物未及时清理、无防滑提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且不存在消费者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商场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治疗康复支出,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若消费者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刻意追逐打闹、穿着不适宜的鞋具故意涉险等,消费者需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商场仅在未尽到提示义务的范围内承担次要责任,如商场已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无需承担责任。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滑倒摔伤,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6-09-15 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