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均等分割,法院也会结合婆婆出资实际情况、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各自对房屋的贡献程度、有无过错情形等因素酌定调整分割比例。如果婆婆出资时明确约定首付仅赠与己方子女的,该首付部分对应的房屋份额可认定为己方子女个人财产,剩余部分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026-09-18 14: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