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案件中血液样本保存不规范的,当事人有权申请排除该证据及对应的酒精含量鉴定意见。若血样保存过程违反法定程序,存在污染、变质、混同等风险,无法保证检材同一性、真实性,且办案机关无法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相关血液样本及对应的鉴定意见会被依法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若仅是轻微程序瑕疵,办案机关能够补正、作出合理解释,不会影响检材真实性的,一般不会予以排除。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2026-09-21 14: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