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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没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安全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都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承担假一罚十的赔偿责任。
只要食品本身不存在损害身体健康的质量问题,食品就安全了吗?这是个误解,在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中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就会影响食品的安全食用,就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广东岭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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