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热门城市ABCDEFGHJKLMNPQRSTWXYZ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视频>>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有: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785人 粉丝人数:3356人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6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