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后直接去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理由如下:
1. **符合“上下班途中”的核心要素**:
* 您是在**从家出发前往工作单位**的合理路线上发生的事故。
* **接送未成年子女上学**(或去幼儿园)被普遍认为是**职工日常生活的必需活动**,是上下班途中合理的延伸或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相关判例也支持这一观点。
2. **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
* 您明确提到事故是“**对方全责**”,这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要求的“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3.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键点分析:**
* **目的复合性:** 您的行程具有双重目的(送孩子上学 + 自己去上班),但这不影响其作为“上下班途中”的本质。送孩子是合理且必要的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生活需求,与上班行程密不可分。
* **路线的合理性:** 从家出发,先送孩子去学校(或幼儿园),然后直接去上班,这个路线通常被认为是合理的上班路线,没有证据表明您绕行了与上班或接送孩子无关的其他地方。
* **时间连续性:** 事故发生在您从家出发,完成送孩子任务后,直接前往工作单位的过程中,时间上是连续的。
**总结:**
**您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接送孩子上学是合理延伸,不影响工伤认定。**
**您应该采取的行动:**
1. **立即报告单位:** 尽快将事故情况、受伤情况和对方全责的认定结果(如有)通知您的用人单位。
2. **申请工伤认定:** 要求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申请,**您本人或者您的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