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抵押担保律师普法音频>> 存单质押登记机构有哪些
存单质押登记机构就是要进行存单质押贷款的信用社、银行和储蓄机构,负责办理存单质押业务,也负责进行登记。存单质押登记函是在进行存单质押业务时,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止付所要填写的登记函。存单质押登记函的存在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规避存单质押存在的风险,无论是银行的存单质押还是民事存单质押,都应该进行存单质押登记。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