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律师案例律师普法音频>>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死亡,未成年的继承人能否继承其资格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死亡,未成年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能继承其资格,成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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