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律师案例律师普法音频>> 两个人在相同产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有雷同,注册商标权归属于谁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因此,对于两个人在相同产品上申请注册商标有雷同的,我国采用先申请原则。如果存在同一天提出申请的,我国规定最先使用该商标的申请人享有注册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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