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律师案例律师普法音频>> 抵押权可以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吗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以其所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没有债权,就不可能有抵押权,抵押权失去了债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
单独转让抵押权或者单独以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担保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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