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又拿工资又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只有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时,单位才需补足差额,属于一定意义上的又拿工资又领生育津贴。
假期工资是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若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根据《女职工龙游体育官方app下载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