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收到律师函三天还不了钱的后果
收到律师函三天还不了钱后果:属于普通的催收律师函的,与出租人协商还款;属于提醒诉讼或者仲裁的律师函的,应当准备参加相应的仲裁活动或者诉讼活动;属于提醒强制执行的律师函的,尽快还款,避免对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