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处理
债权人错过了债权申报时间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所以还是需要注意申报期限的限制,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由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候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