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取:蛏蟮钠谙奘嵌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蛏笞畛げ坏贸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蛏、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蛏、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应当及时解除取:蛏、监视居住。解除取:蛏、监视居。Φ奔笆蓖ㄖ蝗”:蛏、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缓刑,采取取:蛏蟛恢路⑸缁嵛O招缘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蛏蟛恢路⑸缁嵛O招缘模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蛏蟮。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高峻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