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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网友咨询: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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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有固定的场所;
。ㄈ┯卸名以上公证员;
。ㄋ模┯锌构ひ滴袼匦璧淖式。
律师补充: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ㄒ唬┓、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ǘ)提存;
。ㄈ┍9芤胖、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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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峁┕し勺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ㄒ唬┯凶约旱拿疲
。ǘ)有固定的场所;
。ㄈ┯卸名以上公证员;
。ㄋ模┯锌构ひ滴袼匦璧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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