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一种便捷补充方式,尤其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行为普遍存在。
网友咨询:
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证据规则,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一般的民间借贷的民事案件,对于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数额等事实,由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是否已经偿还借款,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补充: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成立:
。ㄒ唬┮韵纸鹬Ц兜,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ǘ)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ㄈ┮云本萁桓兜,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ㄋ模┏鼋枞私囟ㄗ式鹫嘶е淙ㄊ谌ǜ杩钊说,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ㄎ澹┏鼋枞艘杂虢杩钊嗽级ǖ钠渌绞教峁┙杩畈⑹导事男型瓿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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