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用已经还清的借条作为起诉依据,是否会构成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网友咨询:
用已经还清的借条作为起诉依据,是否会构成虚假诉讼?
律师解答:
用已经还清的借条作为起诉依据,构成虚假诉讼。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龙游体育官方app下载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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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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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笔氯宋拚崩碛删懿坏酵ゲ渭铀咚,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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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撸┙杩钊说呐渑蓟蛘吆匣锶、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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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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