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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家3人7月28号从北京阜外医院回广安后,8月2号我爱人的健康码变成了红码,我们第一时间去了福源医院做了核酸检测,结果一切都正常,8月4号晚在我同李凌志乡长电话上交谈后,我一家也同意去集中隔离,后不知什么原因又让我居家中隔离,8月5号黎明社区的领导过要求我必须签下我们一家从高风险地区回来的承诺书,若不签我们就是不配合工作,他们会用他们手里的权利对我们进行监管.在公共场所公告及网上传播,因7月28号北京不属于高风险地区,所以我没签那承诺书,他们把他们手中的权利全用了,因为我们在隔离,只知道我的门上贴上了公告,不知道外面哪些地方贴了,在哪个网上传播了?他们不仅诬陷我从高风险地区回来,还发出公告对我一家今后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小孩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不可磨灭阴影,更可恨的8月6号社区主任说给我小孩买东西没给跑路费,直接说买东西没给他们钱
魏长青律师 四川-南充 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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