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公房承租权变更未经同住成年人同意是否有效
公房承租权变更未经同住成年人同意的,原则上不发生法律效力。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公房承租权是基于职工、居民的特定身份获得的福利性权利,核心目的是保障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成员的基本居住需求,并非原承租人的个人专属财产权利。从法定认定标准来看,同住成年人通常是指在公房所在地具有常住户口,实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成年人,部分地区对于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合理原因暂时迁出户口的人员,也会结合实际情况认定其享有同住人资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各地出台的公有住房管理相关规定,公房原承租人死亡、户口迁出等需要变更承租权的,应当在符合承租资格的人员中确定新的承租人,确定新承租人时应当经过全体符合资格的同住成年人协商一致,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公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按照保障居住公平、照顾困难群体的原则指定。从法理层面来看,公房承租权附带有整个共同居住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的居住利益,同住人基于长期共同居住的事实,对房屋享有合法的居住权益,未经同住人同意擅自变更承租权的行为,本质上侵犯了同住人的法定居住利益,违反了公房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按照《民法典》第143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规定,该类变更行为并非全体利害关系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违反强制性规定,因此应当认定为无效。
公房承租权变更必须同时满足多项法定条件,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首先要有合法的变更前提,只有出现原承租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户口迁出本市、与公房产权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或者原承租人符合公房管理规定的其他丧失承租资格的情形时,才能够启动承租权变更程序,不存在法定变更前提的,任何主体不得随意申请变更公房承租权。其次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定承租资格,申请人应当是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成员,且符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住人的认定标准,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公房拆迁补偿或者拥有其他自有住房且居住条件达标的人员,通常不具备申请变更公房承租权的资格,部分地区还要求申请人与原承租人存在直系亲属或者配偶等特定身份关系。再次变更程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申请变更承租权时应当提交全体符合资格的同住成年人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无法达成一致的,不得直接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产权单位在审核材料时也应当核实所有同住人的意见,对于未征得全体同住人同意的申请,应当依法予以驳回。最后变更行为不得违反公房管理的禁止性规定,申请人存在擅自转租公房、改变公房用途、欠缴房租超过规定期限等违规行为的,即便已经征得其他同住人同意,也不得被确定为新的承租人。
公房承租权变更被确认无效后,会产生多重法定法律后果。首先是承租权变更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已经完成变更登记的,相关权利人可以向公房管理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恢复承租权变更前的状态,公房管理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拒不撤销的,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定救济途径主张权利。其次是财产返还义务,基于无效的承租权变更行为获得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受损方返还相应的财产,比如新的承租人擅自将公房转租获得的租金收益、公房被征收时新承租人独自领取的征收补偿利益等,都应当按照同住人的实际权益份额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部分应当按照市场价值予以折价补偿。再次是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承租权变更无效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比如部分当事人隐瞒其他同住人的存在,私自提交伪造的同意材料办理变更登记,导致同住人无法正常居住房屋产生的房租支出、搬迁费用、维权产生的合理支出等,都属于应当赔偿的损失范围,多方均存在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如果公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在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导致利害关系人受损的,也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住成年人发现自身公房承租权益被侵害时,可以通过多层级的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可以向公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时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身同住人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水电气缴费记录、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邻居证言等)、无其他住房的证明材料等,在变更登记完成前提出异议的,公房管理部门通常会暂停办理相关程序,待争议解决后再行处理;已经完成变更登记的,可以向管理部门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原承租状态。其次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对于公房管理部门拒不撤销错误变更登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管理部门作出的变更承租权的行政行为;对于多个同住人之间就承租权归属、权益分配产生的民事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承租权变更行为无效、确认自身享有公房承租权益或者要求分割相关的财产利益。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留存,除了同住人资格相关的证据外,还要注意收集对方擅自办理变更未征得自身同意的证据,比如相关的签字材料系伪造的鉴定意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能够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承租权被侵害同时导致自身居住权益受损无法正常居住的,还可以在诉讼中一并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要求过错方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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