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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那么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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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ㄈ┬枰ㄖ碌闹と说酵,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ㄋ模┢渌Φ毖悠诘那樾。
律师补充:
裁定中止诉讼的情形有:
。ㄒ唬┮环降笔氯怂劳,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ǘ)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ㄈ┳魑环降笔氯说姆ㄈ嘶蛘咂渌橹罩,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ㄋ模┮环降笔氯艘虿豢煽咕艿氖掠,不能参加诉讼的;
。ㄎ澹┍景副匦胍粤硪话傅纳罄斫峁谰,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渌Φ敝兄顾咚系那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ㄒ唬┍匦氲酵サ牡笔氯撕推渌咚喜斡肴擞姓崩碛擅挥械酵サ模
。ǘ)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ㄈ┬枰ㄖ碌闹と说酵,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ㄋ模┢渌Φ毖悠诘那樾。
第一百五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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