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离婚冷静期新增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网友咨询:
离婚冷静期新增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内,新增的财产并不能一概认定属于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该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为准,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制度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我国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着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补充: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才会一起到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时提交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的性质可以理解为以离婚为前提的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只有夫妻双方最终办妥离婚手续后,协议才生效。如果有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暴力或者虐待、遗弃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ぷ、奖金、劳务报酬;
。ǘ)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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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坛谢蛘呤茉牟撇,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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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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