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执行期间,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网友咨询:
执行期间,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执行和解协议是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变更履行方式、期限、数额的协议,是当事人处分自身民事权利的重要体现。执行期间,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
1、和解协议达成后,如果各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提交书面协议,或者一方提交后其他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后执行人员记入笔录并由各方签名或盖章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若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如足额、按期支付款项,完成财产交付等),根据法律规定,执行程序将依法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不再执行。
3、若被执行人未履行、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或履行不符合协议约定(如逾期付款、不足额付款),申请人有两种法定救济途径:一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是就和解协议本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补充: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瑕疵履行遭受损害的,可以向执行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和解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后,申请执行人可以据此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为由提起诉讼的,不影响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