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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网友咨询: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责任如何担?
律师解答: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责任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仅要有申请保全的必要性,还应当在诉讼请求的合理范围内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并提供一定担保,避免对被申请人以及案外人造成损害。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即能预见其行为会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权益的限制或侵害,却仍然实施申请行为,该行为在外观上与侵权行为无异,被申请人的损失由申请人错误地申请民事保全的诉讼行为造成的,因此,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
若申请人被认定存在过错,需要对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失赔偿范围既包括直接损失,也涵盖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比如因财产被查封、扣押导致财产本身的毁损、贬值等。间接损失方面,像因财产被保全限制交易导致的违约金损失、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利息损失等。
律师补充: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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