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如何处理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其核心特征是全程透明、高效便捷。
网友咨询: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律师补充: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ㄒ唬┲谱、发布拍卖公告;
。ǘ)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ㄈ┤范ㄅ穆舯A艏、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ㄋ模┤范ūVそ、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ㄎ澹┩ㄖ笔氯撕陀畔裙郝蛉ㄈ耍
。┲谱髋穆舫山徊枚ǎ
。ㄆ撸┌炖聿撇桓逗统鼍卟撇ㄖふ兆菩葱型ㄖ椋
。ò耍┛柰缢痉ㄅ穆糇ㄓ谜嘶В
。ň牛┢渌婪ㄓ扇嗣穹ㄔ郝男械闹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