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依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是否可以征收
永久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龙游体育官方app下载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不得占用的耕地,就是对法律规定的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特殊保护。一经划定,在规划期内必须得到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
网友咨询:
依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是否可以征收?
律师解答:
可以。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律师补充: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ㄒ唬┚裨号┮蹬┐逯鞴懿棵呕蛘呦丶兑陨系胤饺嗣裾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ǘ)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ㄈ┦卟松兀
。ㄋ模┡┮悼蒲、教学试验田;
。ㄎ澹┕裨汗娑ㄓΦ被谰没九┨锏钠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