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网友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律师解答:
不能。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若土地承包农户内的部分成员消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农户内继续生存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成员平等共同享有;若农户内的成员全部消亡,该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灭失,该户的承包土地就收回集体。
律师补充: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遵循的并非登记生效主义,而是登记对抗主义。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土地承包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一经成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进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承包方就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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