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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都非常关心关注的话题。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也越来越完善,民法典更是规定许多条款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骑车撞伤人谁担责?
律师解答:
(一)监护人替代责任。在一般侵权类案件中,如果未成年人作为侵权的一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的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二)未成年人个人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未成年侵权人成年后,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有利于最大程度上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三)第三方连带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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