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孩子在“小饭桌”午休摔伤,谁来承担责任
在双职工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日益增多的当下,“小饭桌” 成为解决孩子午休和课后托管问题的热门选择。它为忙碌的家长们提供了极大便利,让孩子在学校之外有了一个吃饭、休息的去处。随着“小饭桌”的普及,一些问题也开始浮现,比如管理不到位导致孩子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孩子在 “小饭桌” 午休期间,不慎从高低床上摔下受伤,目前孩子腿部骨折,正在医院治疗。这种情况究竟该找谁来承担责任呢?
律师解答:
孩子在 “小饭桌” 午休摔伤,责任的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小饭桌”为被托管的未成年人提供餐饮、休息、辅导作业等服务,从“小饭桌”的服务内容来看,实际上已经扮演了教育机构的角色。“小饭桌” 若存在设施设备不安全的情况,比如高低床没有防护栏或防护栏高度不足,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导致孩子摔伤,那么 “小饭桌” 需承担主要责任。若 “小饭桌”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一旦孩子发生摔伤等意外,“小饭桌” 经营者可能面临更重的责任。
如果孩子自身存在过错,比如在午休时不遵守 “小饭桌” 的规定,在高低床上攀爬、跳跃等,导致自己摔伤,那么孩子的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补充: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家长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如孩子摔伤的现场照片、视频,能反映 “小饭桌” 设施状况和孩子受伤经过;“小饭桌” 与家长签订的托管协议;孩子的就医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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