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追回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
网友咨询: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追回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另一方是有权追回的。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如变卖房产、大额投资等)处分财产时,必须双方共同决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此时,受损方可向法院主张处分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
善意第三人取得财产则无法追回。如果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转让方是擅自处分,并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同时完成了法定的物权变动公示(如房产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动产完成了交付),那么第三人就构成善意取得,此时另一方通常无法直接向第三人追回财产。但即便如此,擅自处分财产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律师补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ぷ、奖金、劳务报酬;
。ǘ)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ㄈ┲恫ǖ氖找妫
。ㄋ模┘坛谢蛘呤茉牟撇,但是遗嘱或者赠与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ㄎ澹┮环揭愿鋈瞬撇蹲嗜〉玫氖找妫
。┠信绞导嗜〉没蛘哂Φ比〉玫淖》坎固、住房公积金;
。ㄆ撸┠信绞导嗜〉没蛘哂Φ比〉玫幕狙辖、破产安置补偿费。
。ò耍┢渌Φ惫楣餐械牟撇。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ㄒ唬┦苋萌耸苋酶貌欢蛘叨笔巧埔猓
。ǘ)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ㄈ┳玫牟欢蛘叨勒辗晒娑ㄓΦ钡羌堑囊丫羌,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