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当事人认为出具的公证书有错误时,如何处理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网友咨询:
当事人认为出具的公证书有错误时,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复查,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发给申请人。需要对公证书作撤销或者更正、补正处理的,应当在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后十日内完成。复查处理决定及处理后的公证书,应当存入原公证案卷。若公证机构拒绝复查、复查后维持原公证书,或复查结果未解决实质争议(如公证机构以“申请人隐瞒事实”为由拒绝撤销,但申请人认为已如实陈述),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错误公证书已被用于办理手续(如房产过户、签订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需持更正后的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备案,通知相关方(如房产中介、受托人),告知公证书已更正,避免后续纠纷。若公证错误是因公证机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如未核实材料、程序违法),当事人可根据规定要求公证机构赔偿损失。
律师补充:
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ㄒ唬┪廾袷滦形芰θ嘶蛘呦拗泼袷滦形芰θ嗣挥屑嗷と舜砩昵氚炖砉さ模
。ǘ)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ㄈ┥昵牍さ氖孪钍糇ㄒ导际跫、评估事项的;
。ㄋ模┑笔氯酥涠陨昵牍さ氖孪钣姓榈模
。ㄎ澹┑笔氯诵楣、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笔氯颂峁┑闹っ鞑牧喜怀浞钟治薹ú钩,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ㄆ撸┥昵牍さ氖孪畈徽媸、不合法的;
。ò耍┥昵牍さ氖孪钗ケ成缁峁碌模
。ň牛┑笔氯司芫凑展娑ㄖЦ豆し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