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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执行指的是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执行辅助方式。
网友咨询:
民事执行案件具有哪些情形的,可以实行悬赏执行?
律师解答: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民事执行案件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实行悬赏执行:
。1)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法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
。2)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隐匿行踪,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3)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或其他动产被人民法院查封等限制措施后未能实际控制的;
。4)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或嫌疑的;
。5)其他需要实行悬赏执行的。
律师补充: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人民法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应当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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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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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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