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青苗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当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情况愈发常见。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
网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青苗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青苗,作为正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像是茁壮成长的水稻、小麦,或是各类蔬菜、果木等龙游体育官方app下载作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青苗补偿费标准,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粮食作物、蔬菜、果树、龙游体育官方app下载林木等不同种类,因其价值不同,补偿标准也存在差异。青苗所处的生长阶段也很关键,刚播种的、处于生长期的、即将收获的青苗,补偿数额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即将收获的青苗,因接近收获期,价值更大,补偿相对较高。
倘若对青苗补偿标准存在异议,被征收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表达合理诉求。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协调。若对协调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补充: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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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ㄈ┯烧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ㄋ模┯烧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ㄎ澹┰谕恋乩米芴骞婊范ǖ某钦蚪ㄉ栌玫胤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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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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