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什么情况下,父母的监护资格会被撤销
监护是指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父母的监护资格会被撤销?
律师解答:
父母的监护资格仅在法定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情形下,经法院判决方可撤销。
根据《民法典》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ㄒ唬┦凳┭现厮鸷Ρ患嗷と松硇慕】档男形,具体包括:物理虐待(如长期打骂、捆绑、冻饿、不给治病等);精神虐待(如长期侮辱、恐吓、孤立,导致被监护人出现心理创伤);其他严重侵害人身权益的行为。
。ǘ)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怠于履行”指父母有监护能力却长期不履行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如长期外出打工、对孩子不管不问,导致孩子无人照料。“无法履行且拒绝委托”指父母因重病、服刑等无法履行职责,却拒绝将监护权委托给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合适主体,导致孩子处于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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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补充:
当父母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法院会依法为未成年人指定新的监护人,可能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组织。法院在审理监护资格撤销案件期间,若发现被监护人面临人身安全风险或生活无着,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指定临时监护人(如居委会、民政部门),负责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医疗、学习等,直至案件审结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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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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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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