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集资诈骗犯罪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集资诈骗是近年来高发的金融犯罪类型,其与合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核心区分点,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网友咨询:
集资诈骗犯罪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律师解答:
“非法占有目的”,通俗来讲,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集资款的意愿,而是意图将集资款据为己有或肆意挥霍、转移。集资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需结合以下情形综合判断:一是集资款的实际用途;二是行为人是否具有归还能力及还款意愿;三是集资时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若虚构项目、夸大收益、隐瞒资金真实去向,结合后续无还款行为,可推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意图。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ㄒ唬┘屎蟛挥糜谏疃蛘哂糜谏疃氤锛式鸸婺C飨圆怀杀壤,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ǘ)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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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樘、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ㄆ撸┚懿唤淮式鹑ハ,逃避返还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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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补充: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根据犯罪数额、:蠊确缸锴榻,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构成集资诈骗罪的,综合考虑犯罪数额、诈骗对象、:蠊、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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