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公房承租人去世,同住成年人之外孙子女能否继续承租?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成年人之外的外孙子女并不当然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只有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才可以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有住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承租人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公房承租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遗产范畴,不能按照遗产继承规则直接由原承租人的近亲属继承,其承租人变更需要符合公房管理的专门规定。 目前各地公房管理普遍适用的资格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四项:一是在原承租人死亡时,该外孙子女已在承租公房所在地拥有常住户口;二是该外孙子女在原承租人去世前已连续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满2年以上;三是该外孙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没有其他自有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四是该公房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同住人对其作为新承租人没有异议。 如果外孙子女不符合前述全部条件,即便属于原承租人的直系亲属,也无权要求继续承租公房。如果符合前述条件,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房所有权人或受委托的公房管理单位提交承租人变更申请,经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该公房。公房承租权的身份依附性和社会保障属性,决定了其资格认定始终围绕“保障实际居住人基本住房需求”的核心原则,外孙子女的亲属身份仅为申请的基础前提,而非资格认定的唯一标准。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变更承租人不需要经过所有继承人同意。公房承租人变更不属于遗产分配事项,不适用民法典继承编关于继承人表决的相关规则,公房管理部门审核变更申请的核心依据是申请人是否符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住人资格,而非申请人是否属于原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也不要求全体继承人签字确认。 从制度属性来看,公房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具有极强的公共福利属性和人身依附性,与基于亲属身份的继承权不存在直接关联。在资格认定过程中,即便申请人不属于原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只要其符合当地规定的同住人全部条件,公房管理单位也可以依法核准其变更申请;反过来,如果申请人不符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住人条件,即便属于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且取得所有继承人的同意,也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部分地区公房管理规定中要求的“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其签字主体为该公房内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同住人,而非原承租人的所有继承人。如果继承人既未在涉案公房落户,也未在房屋内长期实际居。皇粲谕∪朔冻,其是否同意不影响承租人变更的审核结果,也无权就公房管理部门作出的变更决定提出异议。
出现此类争议时,应当首先由公房所有权人或受委托的公房管理单位履行资格审核职责,从全部申请人中确定符合条件的新承租人。如果有两名以上申请人均符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住人认定标准,公房管理单位可以结合房屋实际居住使用现状、各申请人的住房困难程度、对原承租人的赡养扶助义务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公房权益的行为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最符合公房保障目的的申请人作为新承租人。 如果当事人对公房管理单位作出的承租人变更决定不服,认为该决定违反资格认定规则、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违法的变更决定并责令公房管理单位重新作出审核认定。如果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直接判决确认自己为涉案公房的承租人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这一处理规则的法理基础在于,公房承租人的资格认定属于公房所有权人及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权范畴,司法权不能直接替代行政机关作出资格判断,仅能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生效的变更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仅为公房的居住使用权归属,而非承租人资格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同住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自身对房屋享有的居住权益。
新承租人不得擅自对外转租公房,确有合理需求需要转租的,应当经过公房所有权人或受委托管理单位的审核同意,同时符合当地公房管理的相关限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而公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相比普通商品住房的租赁有着更严格的管理要求,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公房管理规则中都明确禁止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公房,违反规定的,公房管理单位有权解除租赁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收回公房,同时可以追缴承租人的转租获利。 从法理层面来看,公房的分配与租赁本质是公共福利的分配,其核心目的是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不允许承租人利用公有住房牟利,否则就会背离公房制度设立的初衷,损害公共利益。如果新承租人确有合理理由需要转租房屋,比如需要长期赴外地就医、需要到外地照顾直系亲属等,应当提前向公房管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转租的原因、转租对象、转租期限、租金标准等内容,经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转租,部分地区还要求承租人将转租收益中超出公房租金标准的部分上缴财政,不得私自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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