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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纠纷频发的今天,不少物业公司为催收物业费使出浑身解数,其中就包括在小区内张贴法院判决书的方式。
网友咨询:
物业张贴判决书催收物业费是否侵权?
律师解答:
物业公司张贴判决书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若物业的张贴行为符合 “合法、必要、适度” 原则,且未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则不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属于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若物业的张贴行为未隐去业主敏感个人信息,如判决书载明业主身份证号、完整住址、联系方式、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情况等,且未作遮挡、涂抹处理,导致信息泄露,物业的张贴行为构成侵权。物业的张贴行为超出合理张贴范围,如将判决书张贴在小区外的公共区域(马路边、商场公告栏),或通过业主群、朋友圈等网络渠道广泛传播的,构成侵权。如果物业公司在张贴判决书时配有不当文字,如在判决书旁标注“老赖业主”、“欠费可耻”等字样,则可能侵害业主的名誉权。
律师补充:
当业主不支付物业费时,物业可以依据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业主进行合理催告。若经过合理催告,业主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据龙游体育app下载官网约定申请仲裁。通过司法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双方的纠纷进行公正裁决。如果生效裁判文书已经判决欠交物业费的业主交纳费用,而业主仍不履行,物业公司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擅自张贴判决书。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清除张贴的判决书;其次,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最后,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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